撐台腳(男女老少大事小事)
  試點“以房養老”,網友怎麼看?
  @Deid覺得這個政策對於獨孤老人還是有用的。地產經濟學家@鄧浩志也認為這是很重要的一步,效果怎樣沒人知道,但至少開始嘗試了,可以發現問題,可以總結和改進,“未來房子不單自住和投資,還可以養老。”
  不過,@廈門浪就吐槽:“一個人到30歲為了成家開始貸款買了房子,經過不懈奮鬥30年還完房貸可以不做房奴了,卻又要把房子拱手押出去換一口吃喝、一張病床,最後把自己埋了,房子歸了社會,你說來世上一趟幹嗎?”@霜雪人間感覺是一輩子在打免費工。@lit_cold認為政府不是商人,不應以商人的方式看待養老問題。
  @貞誠所至提出疑問:“前段時間在外省已經試行並且宣告此方案行不通,為何現在這些地方還要繼續試行?”@TV S鄭芸芸也質疑:“這不等於為了減輕政府養老負擔,變相把居民買的房子收回嗎?”@八零九零玩時評說:以房養老如果代替基本養老,很有可能造成老無所養、老無所依。
  “以房養老只是提供一種養老的途徑,是對其他養老方式的補充。”@陳棟曄解釋道。@長頸北極熊就覺得很多人沒看懂政策:以房養老是一種商業性金融業務,本質就是逆房貸,既有房子住又有錢花,百年歸老之後房產就歸銀行。有房子和沒房子的都是依照原有社保養老制度養老,有房子的就可以多一個選擇。
  雖然多了一種養老途徑,但@ Money艷艷認為政府不能藉此淡化自己的社會保障角色。(葉斯茗)  (原標題:“以房養老”不能淡化社會保障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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